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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多措并举搞好湿地资源保护工作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杜元军  2020-04-28 

近年来,沂水县在摸清湿地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守护“地球之肾”,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切实抓牢生态保护关键环节。

拓宽保护渠道,加强湿地资源保护。通过申报湿地公园等方式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县共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水源保护地9个,湿地保护面积达5058公顷,湿地保护率72%以上。

积极申报湿地项目,做好项目规划,加强湿地保护投资力度。截至目前,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已累计投资4.9亿元,通过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湿地植被恢复工程等一系列工程,保护恢复了湿地的水体、土壤、动植物栖息地和原生态景观资源,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加,维护了整个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全面实行河(湖)长制,配备河(湖)长,加强湿地资源管护。沂水县湿地资源丰富,共有河道303条,大中小型水库143座。从2017年3月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5月实施了湖长制。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13名、乡镇级河长254名、村级河长883名,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设立县级湖长3名,乡镇级湖长143名,村级湖长214名,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湖长体系。明确河(湖)长及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注重系统治理,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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