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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1-15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1月11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壮岗镇热心村民来电称,开车行驶途中,一只红隼遭到撞击,无法正常飞行,急需救助。

接到电话后,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查看。经现场鉴定,该鸟为“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受撞击影响取食。为防止红隼受到二次伤害,在对爱心人士进行表扬后,工作人员迅速驱车将其转运至临沂市动植物园进行专业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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