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南涑河派出所来电称其辖区内两位村民分别捡到一只不能飞行的鸟,请求尽快救助。兰山区自然资源局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助,检查发现,两只鸟分别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纵纹腹小鸮。红隼因右小腿活动无力,无法飞行,经过专业检查救护和投喂后,体力逐渐恢复,计划待全面恢复后带到临沂祊河省级湿地公园进行放飞。纵纹腹小鸮为雏鸟,未受伤,因弱小不会飞,计划先带回喂养,待能够飞翔时,到茶山风景区进行放飞。
近年来,兰山区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紧抓“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日”“森林文化周”等活动契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到沂河湿地公园、五洲湖等区域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到花鸟市场、农村大集开展“清风行动”联合执法打击行动。通过系列宣传和监管查处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植物经营市场,严厉打击了野生动植物交易违法行为,提升了广大市民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