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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纵纹腹小鸮、红隼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伟  2024-06-20 

6月19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接到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李警官电话,反映马头梁村村民救助一只不能飞的纵纹腹小鸮幼鸟,与此同时接到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廖警官电话说有居民保护意识比较强,一大早送来1只红隼幼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派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赴西关派出所对红隼幼鸟进行救助,同时马头派出所也把纵纹腹小鸮幼鸟送到西关派出所进行交接。

经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初步鉴定,一只为纵纹腹小鸮幼鸟,一只为红隼幼鸟,均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人员初步检查发现两只幼鸟并无大碍,状态良好,未有损伤。随后县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幼鸟交接。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于上午把纵纹腹小鸮幼鸟和红隼幼鸟移交临沂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护,待长大后具备野生放飞条件时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我县社会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自觉救助野生动物行为随之增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公安机关经常接到群众拨打的野生动物救助电话,部门间协作配合,救助大量受伤野生动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多进行爱鸟护鸟活动,共同保护美丽的大自然生态环境,携手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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