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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手公安机关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纵纹腹小鸮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伟  2024-03-26 

3月26日上午,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接到县公安局红花派出所电话,反映群众捉到一只状态不好的猫头鹰幼鸟,请求协助救护,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即开车去红花派出所进行救助。

经市林业专家初步鉴定,该野鹰为纵纹腹小鸮,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人员初步检查发现该鸟为幼鸟,状态一般,翅膀未有损伤,不能吃不能飞。随后县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接,立即联系并驱车将幼鸟送到临沂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护,经救护站医生检查后说整体还好,在救助站治疗修养后,很快就会康复,待具备野生放飞条件时就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全县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自觉救助野生动物行为随之增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公安机关经常接到群众拨打的野生动物救助电话,部门间协作配合,救助了大量受伤野生动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多进行爱鸟护鸟活动,保护美丽的自然生态环境,携手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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