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自去年12月份以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林长特别是镇、村两级林长野生动物保护职责和责任区域,强化部门监管和市场主体责任职责,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行动,切实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火墙”。
区自然资源局与相关执法部门确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等,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任务,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巡查农村大集、花鸟市场等重点区域,严查线上线下非法出售、收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同时,组织人员对辖区祊河、柳青河等湿地范围内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开展清套、清夹、清网行动,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点,到湿地公园、市场周边、农村大集和野生动植物养殖、经营户身边,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
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打击专项行动5次,在关键区域开展宣传6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360余人次;巡护1万余公里,对辖区养殖户监管10次,救助鸟类20余只。
下一步,兰山区将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结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契机,对花鸟市场、农村大集等重点区域的经营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进行有针对性宣传,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兰山公安分局等单位和有关镇街常态化开展执法,铲除非法交易野生鸟类土壤,努力开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