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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手公安机关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短耳鸮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05 

12月5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接到县公安局庙山派出所电话,反映群众捉到一只翅膀受伤的猫头鹰,请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协助救助。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刻赶赴庙山派出所对猫头鹰进行救助。

经林业专家初步鉴定,该野生动物是短耳鸮,俗称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短耳鸮是鸮形目鸱鸮科的鸟类。体矮,体长约38-40厘米,黄褐色鸮鸟。翼长,面庞显著,短小的耳羽簇于野外不可见,眼为光艳的黄色,眼圈暗色。上体黄褐,满布黑色和皮黄色纵纹;下体皮黄色,具深褐色纵纹。飞行时黑色的腕斑显而易见。栖息于开阔田野,白天亦常见。成群营巢于地面。以小鼠、鸟类、昆虫和蛙类为食。是分布最广的鸮类之一,分布自北极的周围到北温带,见于夏威夷和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可迁徙到更南的地方。

工作人员初步检查发现猫头鹰状态尚可,翅膀有严重损伤,不能飞。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短耳鸮交接后,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即与临沂市野生动物救护站取得联系并驱车把短耳鸮送到临沂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助,待具备放飞条件时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我县社会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救助野生动物行为屡见不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安机关经常接到群众的野生动物救助电话,部门间协作配合,救助了大量野生动物。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携手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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