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确保辖区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兰陵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并于近日破获两起非法买卖、狩猎案件。
2021年11月13日,长城镇派出所接到涉案线索,立即开展协查工作。经摸排,长城镇大墩村杨某在2021年1月17日通过微信网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画眉鸟类1只,已立案并没收,涉案画眉于今年1月20日在郎公寺景区放归大自然。
2022年1月18日,兰陵县公安局仲村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大仲村镇龙泉庄东湖有人狩猎野鸡。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汤某、李某2人当场抓获,查获野鸡8只。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汤某如实交代了其使用猎捕工具捕杀野鸡的违法犯罪事实,现汤某、李某已被依法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经鉴定,本案查获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鸡形目雉科环颈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