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电话,反映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派出所辖区村民沈某某捡拾一只受伤的野鹰,求助林业部门协助处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派出森保站工作人员赶赴派出所对野鹰进行救助。
经初步鉴定,该野鹰为苍鹰,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人员初步检查发现苍鹰腿部受轻微伤无大碍,翅膀可正常飞行,符合放生标准。随后,县局森保站和派出所工作人员选在沂河边森林茂密处将该苍鹰进行了放生。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我县社会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自觉救助野生动物行为随之增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公安机关经常接到群众拨打的野生动物救助电话,部门间协作配合,救助大量受伤野生动物。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冬季候鸟迁徙季节已到来,许多野生鸟类进入迁徙季,严禁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携手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