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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救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    2021-06-02 

5月31日,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接到汤头街道派出所电话,反映有群众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求助林业部门给予处理。中心随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汤头派出所,取回野生鸟。经专家鉴定为一只红隼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初步检查后发现幼鸟无明显外伤,精神较好,随后进行了喂食。6月1日,工作人员将该鸟送至临沂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给予进一步检查和救护。

近年来,随着各类林业宣传活动的开展,社会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中心受理多起野生动物救助热线和野生动物相关问题咨询。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是中心今后工作的指南,启发我们不断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机制,探索促进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有效方式。

今后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呼吁市民保护野生动物,培育文明的社会风尚,维护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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