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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救助野生动物 共建和谐生态

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    2020-08-28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全球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平邑县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力度,通过实施更新造林、补植造林、村庄绿化等生态保护措施,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野生动物种群繁衍增加了发展空间,动物种群数量的增加,也导致救助量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已救助野生保护动物11只,其中包括国家级二级保护动物5只(红隼2只、松雀鹰1只、鵟1只、枭1只),国家三有动物6只(夜鹭2只、白鹭3只、池鹭1只)。

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建设和谐美好家园,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长期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目前,平邑县已形成爱护野生动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共生模式,进一步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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