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林业局、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联合督导组一行3人代表市政府到郯城督导检查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郯城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周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部分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情况,通过与养殖户深入交谈,详细了解后续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解答处置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督导组对郯城县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要根据在养野生动物的不同情况,科学评估、妥善处置,按时完成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各项任务。
周振强调,郯城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把握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决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形成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