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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全面做好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

罗庄区林业发展中心    2020-08-24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制定《罗庄区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罗庄区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方案》,召开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专题研讨会,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和禁食工作的长效机制。

8月19日,罗庄区政府召开部门联合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由罗庄区林业发展中心与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做好有关动物的调整和交接工作;罗庄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决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合理确定打击对象和执法检查范围,实施精准有效打击。

二、开展调查摸底和交接工作

根据调查统计,罗庄区依法取得有效许可证件或文书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养殖户、展演企业)有4家。其中动物园(展演企业)2家;人工繁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物种企业1家(养殖梅花鹿),已与罗庄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交接;符合《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15号)要求,按照水生动物管理的企业1家(养殖黑斑蛙),已与罗庄区农业农村局交接。

三、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今年以来,罗庄区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日常巡查期间共发放《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疫情科普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宣传横幅、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告知民众禁止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拒绝食用、接触各类“野味”,在全区形成人人爱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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