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0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景宾带队的市政府督导一组对沂水县、临沭县和莒南县的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同各县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发展中心)、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畜牧发展中心、渔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进行座谈,调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督导组还到临沭县亿珠禽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莒南县兴程生态蛇类养殖场进行现场查看,与养殖户就在养禁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进行了沟通交流,就下一步的转产进行了探讨。
据了解,目前莒南县林业发展中心、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与合法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企业(养殖户)(莒南县2家、临沭县1家)进行沟通、协商,核实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种类5种,核实数量王锦蛇300只(470千克)、乌梢蛇200只(46千克)、黑水鸡7515只、灰雁780只、灰斑鸠2366只。当前莒南县、临沭县就补偿协议与3家养殖户达成了一致,已经与2家签订补偿协议;2个县区已就补偿资金向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向县财政进行了申请,资金到位后将及时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