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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督导组到沂水县督导工作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玉玲  2020-08-21 

8月19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景宾一行到沂水督导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分管领导参加。

座谈会上,督导组指出,要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5号)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稳妥推进处置工作,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加强人文关怀,在政策范围允许内,采取可行性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养殖户开展转型转产尝试。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范围内的养殖企业移交畜牧部门管理,符合《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15号)要求的移交渔业部门管理,8月底前全部完成移交工作。

与会有关单位就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表示将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梳理交接工作,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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