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与市林业局要求,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近期对2021年以来已批复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上级批复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完备情况,并利用遥感影像、现场勘察等形式对批复项目进行了现场排查。经核查,我县所有建设项目能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并按照批复的位置、面积、规模、功能等进行建设,不存在超标准建设、超强度修复治理等情况。
下一步,县林业发展中心将严格履行自然保护地监管责任,严格履行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先批后建、未批不建、批建相符”的原则。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要确保在依法取得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手续后,再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平邑县自然保护地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