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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队伍建设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    2021-04-20 

平邑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自然保护地管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为进一步搞好自然保护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做到事有人管、工作有人干,平邑县出台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组县林业发展中心。整合原先的县林业发展中心(正科级)、平邑浚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股级)2个事业单位及相关职能,重新组建县林业发展中心,加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牌子,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等相关职责。

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的成立,将为全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的规划建设,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从而推动全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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