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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强化古树名木保护

    2022-02-17 

2月14日,沂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到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调研巡查。现场发现,该基地内有多棵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国槐、皂荚树,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但未纳入沂南县古树名木名录。县人民检察院遂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对基地内古树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古树及时进行保护。

自去年7月份以来,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古树名木名录中60多棵古树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保护不力问题,先后向4个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

古树名木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承载了老百姓的乡愁情思,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林长制办公室依托“林长+检察长”模式,以联合调研、磋商以及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凝聚保护古树名木的合力,让古树名木也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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