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局机关党委安排部署,8月25日下午,市林业局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市林业局一级调研员申为宝、二级调研员李洪亮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同支部党员们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学习体会,检视问题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闵祥宏到会指导,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会。
会上,党支部书记通报了第三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和意见建议征求情况,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了2021年上半年党支部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通报了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
之后,申为宝、李洪亮两位同志作个人发言,谈了自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支部下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出要求,对支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支部委员带头,党员逐一发言,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的心得体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感悟和收获,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谈体会、谈感悟、谈收获、谈差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闵祥宏委员对第三党支部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给予肯定,他指出,组织生活会有三个特点:一是学习实。三支部开展了扎实的党史学习教育,并按要求认真完成了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的准备工作,学习成效显著。二是检视准。支部党员针对学习情况,围绕六大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检视,问题找的准,改进措施可行。三是批评好。全体党员认真审视自己的问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帮助同志、增进团结的目的。他希望,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要继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工作动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能力,真正为林业工作做出自身应有贡献。
最后,全体党员一起学习了临沂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临沂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家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