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份启动林长制工作以来,兰山区李官镇牢固树立“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理念,以制建绿,以打造“沂蒙原乡、康养福地”为工作目标,不断将林长制改革推向纵深,森林覆盖率至41.83%,为兰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添油加力。
一是建立林长制专员专管机制。结合实际,编制了《李官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镇级林长包片区,村级林长全覆盖”的方案,设立李官镇林长制办公室,由镇林业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担任副主任,落实制度上墙、人员名单上墙,专员专管到位上岗。
二是健全两级林长巡查工作机制。5月1日至10月31日,镇级林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11月1日至次年5月1日,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在上坟重要节点镇村两级林长全员靠上严防死守。
三是划分网格化片区管理机制。按计划竖立林长公示牌,确保镇、村两级各林长责任区域落界上图、职责内容公示上牌。截至目前李官镇已设置公示牌3处。通过设立公示牌,明确7位镇级林长包保辖区,针对28个林长制村居,以朱七路为界划分为两大区域由书记、村长分别负责,同时各村设立2—4名护林员交叉管护,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覆盖,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盗、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
四是形成联防联动执法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组建由林业站、派出所、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区域内毁林开荒、乱采乱挖公益林、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统一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