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森林资源保护 >> 正文

费县深化改革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05-09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建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疫病监测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生产过程监管能力、提升源头保障水平。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多项举措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构建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各直属自然资源所和局相关科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综合协调,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放在重要地位。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生产者是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生产者强化过程控制,建立追溯体系。真正做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积极推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主体责任保险。推进食用林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是重中之重,推进食用林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食用林产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打造领军企业(基地、园区)。

二是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严把农业投入品源头,严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提高产品抽检水平,加强抽检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健全抽检监测计划统一、经费集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施信用监管,将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状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部门风险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

三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依法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格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管理。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以“食品安全先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契机,落实党政责任,提高创建标准,强化督导检查,实现以创促管。

四是加强宣传。对各类从事食用林产品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建设科普基地,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惯,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