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大树古树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挖、运输、移植、经营大树古树行为,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巡护组,对辖区大树古树主要分布区域开展不定期巡逻,并于近日依法查处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一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4月5日凌晨4时许,巡护组在港上镇王桥村附近巡逻时,发现王桥村村北公墓园内不时有灯光扫过,民警遂上前查看。到近处时,民警发现有四五个人正在非法采挖一株银杏大树,旁边还停放着一辆装载机。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嫌疑人连同装载机一同带回县森林公安局调查。经依法侦查查明:4月5日凌晨2时许,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埝东村村民万某某伙同重坊镇北街村三组村民刘某某等人,利用装载机等工具于港上镇王桥村村北银杏园内非法采挖属于村集体的三株实生银杏树(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县人民政府挂牌保护),其中两株已被运出采伐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刘某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当日,犯罪嫌疑人万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下一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切实开展好打击非法采挖大树古树专项行动,有效保护辖区大树古树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