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沂水县林业局办公室接到市民齐先生电话,发现有人在中心医院附近出售4只野生苍鹭,将其买下,想请林业部门帮助放生。
接到齐先生电话后,局领导安排森保站、森林公安局、宣教办的同志赶赴现场将苍鹭带回,同时,对齐先生的善举进行了表扬。经过鉴定,这是4只苍鹭,每只体重1.0公斤左右,身高32厘米,翅展60厘米。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生活在浅水区,以鱼、虾、泥鳅为主食。随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和森保站工作人员到沂河湿地公园进行了放生,让其回归了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