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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
郯城县林业局 佚名 2015-01-21
近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当场查获各类野生动物死体33只。
2015年1月7日晚6时许,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电话举报称:郯城县郯城街道古城路一家饭店门前有人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郯城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及时赶赴案发地点,当场查获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死体共计33只。根据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交代,这些野生动物都是在新沂农贸市场上购买的,他打算把这些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做成野味用以招揽生意。
1月8日上午,森林公安民警将收缴的野生动物死体予以焚烧掩埋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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