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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深入开展春季林区大巡查

郯城县林业局  魏珍珍  2017-03-15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春季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根据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郯城县森林公安局自3月1日起组织开展了2017“平安林区”建设春季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有效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据“平安林区”建设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临沂市林业局近期下发的《临沂市林业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3月14日,我局全体民警在全县林区进行了一次大巡查。此次巡查主要针对以下三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二是非法采挖、运输、移植、经营大树古树和马陵山沿山公益林行为。三是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在巡查过程中,一是开展地毯式排查。巡查组对马陵山沿山公益林和全县大树古树资源进行彻底清查,以全面掌握情况。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并结合群众举报,重点对林区防火重点部位、野生动物栖息区以及林区周边的饭店酒楼进行了详查,从中发现一些案件线索。二是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巡查组向林农、林区游客以及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册,大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并与酒店经营者签订了责任书,承诺本人及员工决不发生捕杀、藏匿、运输、携带、经营、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巡查中,森林公安民警共免费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批评教育野外吸烟者20人次,突击检查饭店和酒楼15家,其中4家店名或牌匾中含有“野味”等字样的酒店被当场拆除。
    通过此次巡查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大树古树资源和公益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了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同时要求群众要自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控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此外,县森林公安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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