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态保护修复 >> 正文

郯城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郯城县林业局  魏珍珍  2017-04-12 

    近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在郯城县胜利镇果园村村南、沂河南岸滥伐林木,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经查,2017年3月16日至17日,郯城县马头镇西园村村民杨某金、郯城县胜利镇果园村村民陈某磊二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他人将位于胜利镇果园村村南、沂河南岸,属于果园村集体所有的100株杨树(折合立木蓄积30.8立方米)采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杨某金、陈某磊涉嫌滥伐林木罪。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