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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破两起滥伐林木案

郯城县林业局  魏珍珍  2014-10-29 

    近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破两起滥伐林木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9月21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在归昌乡赵庄农场内滥伐林木。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经依法侦查查明:2014年9月初,郯城县郯城街道市民田某某将其位于归昌乡赵庄农场内的46株杨树以3500元的价格卖于他人,双方并未协议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事宜。9月中旬,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买树人将赵庄农场内的46株杨树采伐,造成滥伐林木46株,根据《山东省杨树一元地径材积表》计算,折合立木蓄积14.31立方米。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0月13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在郯城街道张卸村村西滥伐林木。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经依法侦查查明:2014年10月13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归义四村村民尤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了其本人购买的、位于郯城街道张卸村村西的8株杨树,造成滥伐林木8株,根据《山东省杨树一元地径材积表》计算,折合立木蓄积10.6立方米。犯罪嫌疑人尤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尤某某均涉嫌滥伐林木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目前,两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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