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临沭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在郑山街道某村一荒废养殖场内有人正在交易青蛙。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临沭县森林公安局和临沭县公安局南古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6千余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租用车辆流窜至临沭、沂南、苍山等县区,采用夜间强光手电照明,网兜捕捞的方式多次捕捉青蛙。现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刑事拘留。民警将6千余只青蛙到水库边放生,给青蛙找到了一个新家。
据悉,青蛙属于国家禁止捕杀的保护动物,捕蛙必然会破坏生态平衡,导致害虫泛滥。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不要滥捕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