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森林公安局对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第二季度涉林案件办理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涉林案件办理、信息报送数量靠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对下步案件办理、汇总上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报指出,第二季度,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继开展了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了一大批涉林案件,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展示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成果,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季度,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涉林案件621起,其中:刑事案件 2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行政案件59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4%。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84人次,其中刑事拘留、取保候审3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5%;林业行政处罚1051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8.8%;林业行政罚款147.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1%。
第二季度,全市共向省森林公安局报送森林公安信息57期,被省局采用44期。从总体上看,各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强,报送数量与第一季度相比有所增加。但各单位报送数量不平衡、信息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一是报送不及时,时效性不强;二是内容不全面,准确性不高;三是缺少图片资料,不够直观、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