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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生态工程造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26 16:30:36     文章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各县区林业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工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畜牧机械局、临港经济开发区林业局、蒙山旅游区农林水利局:

为加快全市荒山、荒滩绿化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绿满沂蒙行动的实施意见决策部署和《临沂市造林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财农〔20147号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对现有荒山、荒滩实施生态工程造林,现将2016年度生态工程造林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造林区域和面积

造林区域为本县区辖区内具备造林植树基本条件、范围界限明确、相对集中连片且尚未绿化的荒山荒滩。整体连片区域面积不低于150亩,每亩补助500元。

二、造林技术要求

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设计林种为防护林,重点发展混交林,增加生物多样性。造林树种以黑松、侧柏、刺槐、麻栎、黄栌、油松、落叶松、银杏等生态功能强的乡土树种为主,混交阔叶树种及伴生树种为黄栌、皂角、臭椿、栓皮栎、元宝枫、楸树、杜仲、苦楝、山合欢、板栗、核桃、山楂、花椒、柿树等(杨树、种苗花卉等经济树种不在补贴范围内)。申报的生态工程造林任务要在2016年春季和雨季完成。在造林区域显要位置统一设置工程造林标识牌。

三、申报要求

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和年度造林计划,组织技术人员,选择重点区域的荒山、荒滩造林地点,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区选择、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实施进度、投资估算、保证措施、经济评价和社会效益分析等),附有项目建设规划图,填写2016年临沂市生态工程造林申报表(见附件),县区林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申报文件,提出2016年度生态工程造林申请,市林业局、财政局根据县区申请报告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个造林地段进行现场查看,审核批复后统一组织实施。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31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解文科   联系电话:8729821  

    附件:2016年临沂市生态工程造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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