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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建立林业行业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宣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8 16:02:07     文章作者:佚名    来源:林改办     点击数:

 

 

各县区林业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工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畜牧机械局、临港经济开发区林业局、蒙山旅游区农林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林业厅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扶贫信息在沟通情况、推动工作、交流经验和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建立林业行业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宣传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内容

各级领导对林业扶贫开发工作的调研、视察、批示等;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扶贫开发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创新扶贫开发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机制等。

二、采写信息原则

采写信息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信息来源可靠,真实反映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各类问题事实充分、剖析清楚 不得虚构、编造信息,尤其是各项数据要反复分析核实,要求准确无误。

(二)及时完整性原则。信息在内容上完整无缺,符合标准要求。重要信息能够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做到快分析、快传递、快反馈。

(三)实用特色原则。坚持全方位、多层次挖掘信息资源,突出林业行业在扶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等问题,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确定1名同志专门负责扶贫信息编辑、整理和报送工作,并将联络员的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各县区及各科室、单位应积极报送扶贫开发相关稿件,各县区每月不少于2篇,市局科室、单位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信息通报制度于41日起执行,信息报送、采用数量定期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请各县区林业局填写“山东省林业行业扶贫攻坚宣传工作联络员登记表”,于33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市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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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王小青;联系电话:8729826

电子邮箱:lyjtlqgg@163.com

 

               临沂市林业局   

                         20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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