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
临沂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活动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做好成果征集、整理工作并报局科技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的成果为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的。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市地域。
2、申报学术成果时提供复印件1份(附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正文)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申报论文是外文的,同时要提交中文译文。
3、论文如属会议交流成果,未公开发布,须出示会议组织单位的证明材料。并按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提交论文成果(题目、作者、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4、学术著作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著作类的成果奖申报可附原著作1部(原著原则上不退回)或主要内容复印件(含专著的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正文等)。
5、科技建议成果应被有关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并出据相关单位采纳证明。已获明显效益的成果,需报有关方面的证明。
6、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每项参评成果要按顺序注明作者,但不能超过4人。
申报材料原则上均不退回。
报送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23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 翟光耀
联系电话:8729825 邮箱:lyskjk@163.com
科技科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