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林业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工办、临沂经济开发区农林畜牧机械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林业局、蒙山旅游区农林水利局:
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林区禁毒铲毒工作的通知》(林安发〔2016〕37号),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以下筒称“中央6号文件”)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重要措施分工方案》(中发〔2014〕49号,以下筒称“中央49号文件”),进一步巩固林区禁种铲毒成果,确保实现林区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基本禁绝目标,促进广大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出有关要求。现结合全市实际,就做好2016年我市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重点整治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和中央49号文件精神为契机,结合开展“天目-16”铲毒行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保障,将林区禁种铲毒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推进林区禁毒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深入开展禁种宣传教育,严防毒品原植物种籽落地。各地要充分发挥林业系统贴近林区一线、贴近林农群众的职能优势,认真分析林区非法种植活动的特点规律,把禁种宣传与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一些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实效性强的禁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手机等媒介,让广大群众了解毒品原植物特征、非法种植活动的危害、禁种铲毒法律知识和执法打击成果,增强群众的禁种防毒意识,营造浓厚的禁种铲毒氛围。重点地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林区周边乡镇、村、组,逐村逐户进行走访宣传,对易种毒重点人群、曾被打击处理人员逐人开展警示教育,签订禁种责任书,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严防毒品原植物种籽落地。要紧紧抓住毒品原植物播种的重点时段,依托各地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物品检查,把好入山口,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林区种植毒品。
三、积极参与2016“天目一 16”铲毒行动,切实提高发现铲毒能力。国家禁毒办将继续组织开展“天目一 16”铲毒行动,各地要充分运用禁毒办提供的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测资源,扩大对潜在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区域的监测覆盖范围。同时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开展核查铲除工作。
四、着力强化侦查破案,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活动。重点国有林区和承担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任务的森林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组织侦破一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要从严掌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对破获重大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案件的单位和人员,森林公安机关予以记功奖励。
五、不断探索推进禁种扶贫工作,积极响应脱贫号召。各地要按照中央6号文件和中央49号文件要求,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将治理林区禁种工作与林区扶贫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不断推动涉毒林区经济发展、促进禁种扶贫政策落实,从根本上治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2016年,国家林业局将会同国家禁毒办、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农业部等单位,开展禁种扶贫调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在替代种植与替代发展产业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指导。
六、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反映工作成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禁种铲毒信息报送和情况统计工作机制,定期收集、汇总基层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情况,协调当地禁毒办将林区禁种铲毒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禁种铲毒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反映林业系统工作成果。采取重大行动、取得重要战果的,要及时通过信息简报等形式报送我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任务基本结束后,请各地于2016年9 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全年禁种铲毒工作总结和《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我局将根据各地自主发现铲除毒品原植物、查处毒品案件情况,择优向省林业厅推荐禁种铲毒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
联系人:黄兆才,电话:8729827。
电子信箱:linyega1@gaj.lys.sd(公安网)
850857554@qq.com (互联网)
附件: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林业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