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城市的组成细胞,文明是城市最美的名片。《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已有三个月,为让群众能够居有所乐,文明共处,3月25日,市林业局组织20余名党员志愿者宣传队走进西关居委片区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 文明习惯共养成“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使《条例》家喻户晓,引导居民自觉规范文明行为,主动融入文明创建热潮。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向社区、兰山路临街商户、菜市场业主和行人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白纸、宣传漫画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并现场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讲解答疑。此次活动,倡导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公共文明秩序、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遵守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等,主动遵守《条例》,共同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活动期间,共向市民发放宣传页500余份。下一步,市林业局志愿者宣传队还将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