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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评估组到我市评估验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湿地资源保护中心    2018-11-26 

    11月23日—2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司副处长闫晓红一行4人组成验收评估组,到我市评估验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省自然资源厅湿地保护处副处长张晓波,市政府党组成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一兵,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森,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景宾,经开区管委会副书记王鑫,副主任李文章,沂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永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何法江等陪同。

    验收评估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山东沂沭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保育区、合理利用区、科普宣教区、恢复重建区、管理服务区等各功能区现状,查阅了科研监测、规范化建设等有关资料,观看了湿地公园风光片,听取两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和建设情况汇报。

    验收评估组对我市两个湿地公园近五年来保护、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从管理机构队伍和人才建设、科研监测、湿地恢复、科普宣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经开区、沂水县表示,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加大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力度,强化措施,针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不足,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加快整改。继续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做好湿地公园建设管护,把山东沂沭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临沂靓丽的生态名片。

    目前,我市已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0处,省级湿地公园12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处,湿地公园总面积34560.58公顷,占全市湿地面积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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