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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森林公安局    2018-05-09 

    为有效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消除人为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市森林公安局自1月1日起,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控火源,强化宣传,整个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行动中,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与各级防火办密切配合,结合全市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量化了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切实组织好了本次专项行动。同时,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了对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舆论引导,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安全用火、科学用火意识,进一步革除了随意野外用火的陋习。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市共悬挂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横幅168条、张贴宣传标语512份、印发宣传册、明白纸21600余册(张),在重点防火区域设置警示牌206个,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行动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也分别采取措施,严控野外火源。清明节及五一假期,市林业局组织检查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对全市各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县区限期改正。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共出动车辆1186(台次),出动人员3215(人次),各级森林公安共查处违规用火案件65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1起;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5人,行政罚款1人。其中,兰陵县森林公安局快速反应,及时破获了车辋镇吴家官庄西山失火案,拘留了上坟烧纸引起山火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沂南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了砖埠镇大山村北山失火案,因野外吸烟导致山林失火的犯罪嫌疑人袁某被依法取保候审。以上二起案件在当地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下步,市森林公安局将在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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