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综合执法 加快林业发展
今年以来,郯城县林业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完成新造林3.4万亩,新建花卉苗木基地3.2万亩,新建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10.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80万株。同时,林业综合执法不断迈出新步伐,加强资源管护,上半年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79起,检查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1万余车次,县森林公安局被授予“集体二等功”,在国家林业局合肥专员办召开的2014年森林资源监督联席会上作专题发言,全省林业行政许可管理现场会和网上审批系统应用培训班在我县举行,总结和推广了我县的林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成果。根据会议安排,我重点汇报一下我县林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转变观念是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先导
郯城是林业大县,随着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管护体制已严重滞后成为瓶颈。森林资源的持续增加,使林木采伐、林权变更、案件查处等资源管护问题变得更加突出;林政、公安、森保、木材检查站、种苗站等都分别执法,执法力量相对分散,执法职能交叉,执法标准不统一,成本高,效率低,运转不顺畅,群众不满意;甚至相互推诿扯皮,严重影响了林业事业发展和林业行业形象,迫切需要探索出一条林业执法新路子,转变执法观念,开拓执法思路。我们探索将林政科与林业公安科整合,成立了林业联合执法大队,走出了一条职能、力量整合,职责、权限统筹集中,高效协调运转的林业执法新路子,得到了上级的认可,被国家林业局列为第二批全国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县。
二、机构整合是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重点
按照“精简、效能、规范”的原则,经县编办批准,我们成立了副科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分散的审批权剥离,向服务大厅和网上审批集中,形成了“三个一”(一个机构综合执法,一个科室集中审批,一批部门配套服务)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头执法的问题。一是变管理型执法为服务型执法。设立了集中办证大厅,实行网上审批,更方便了群众。综合执法服务车主动上门办证服务,及时满足了经营户各项需求。二是变单一执法为联合执法。形成了中队与检查站、森林公安合力执法、信息共享、资源统筹、通力协作、优势互补的综合执法模式。三是充分发挥了乡镇林业站的网络作用。将各乡镇林业站人员纳入林木保护队伍管理,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基层执法网络。
三、队伍建设是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关键
执法队伍建设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关键,我们高度重视。一是严把进人关。实行竞争上岗,将一批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群众口碑好的同志选入执法队伍。并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途径,引进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4名。二是搞好学习培训。实行集中培训、定期考核制度。聘请市局和县检察院、法制局等单位领导、专家,加强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通过现场观摩、实战技能培训,模拟执法等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服务群众。建立错案追究机制,定期聘请法制局及公检法专家对案件卷宗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职位晋升及工资挂勾。
四、基础建设是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保障
县财政拨付15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林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成了1600多平功能完善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独立办公场所,并高标准配备了各种设备设施;设立了林木采伐、植物检疫、木材运输、林权登记、勘界发证、抵押登记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为林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信息化建设是综合执法公正执法的有效工具,我们2011年就在全省率先开通了涉林案件有奖举报系统和林业行政案件网上办案系统,做到统一接警、统一调派、立案网上核实、证据网上展示、审批网上办理、监督网上进行、结果网上公开,涉林案件办理严格、规范、高效。去年又与临沂大学合作开发了“林木采伐网上审批系统”,实现了林木采伐的网上申请、网上公示、网上审批和网上查询,群众在本乡镇即可办理相关手续,省去了来回折腾,办证时间平均缩短5天,效率提高了30%,成本节约近50%,方便了群众。按照省厅要求,我们选备了两名专职系统管理员,试运行林地征占用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正在研究开发古树名木保护系统。另外,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苗木市场和林区重要部位都设立监控,“天网工程”震慑了不法分子,为办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五、深化林改是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力助推
深化林权改革,产权明晰,责任明确,容易形成资源保护良性长效机制,助推综合执法。通过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抵押、评估管理制度,简化采伐手续,完善林业市场服务体系、创新融资平台,有效化解了林农融资难、林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极大的调动了群众育林护林爱林的积极性。
林业综合执法,破解了传统执法模式中出现的难题,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试点前,平均每年批准采伐林木1.2万方,办证率仅为67%;每年发生涉林案件180余起,发现100起,查处60起,查处率仅60%左右。2008年,批准采伐林木3.6万方,办证率达 94%;发生涉林案件260余起,发现并查处240余起,查处率达100%。2013年,批准采伐林木5.76万方,办证率达95%;发生涉林案件161起,发现并查处154起,案件查处结案率较试点前提高30%。涉林案件从试点前的发案多、发现少、查处少,在经过4年左右的发案多、发现多、查处多后,逐步出现了发案少,发现率、查处率、结案率高的局面,林业事业逐步形成了造林、保护、登记确权、抵押贷款、再造林的良性循环。
我县在林业综合执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尝试,但是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创新综合执法模式,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生态现代林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