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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开展依法打击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沂水县林业局  陈继光 赵建政  2014-11-27 

    11月26日,沂水县林业局开展了依法打击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早上7时,森林公安局、林政执法四中队、一中队对城区内早市、农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旨在查处非法猎捕、销售野生动物和鸟类行为。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3辆执法车、12名执法人员,查获非法销售野兔、斑鸠、苍鹰等野生动物46只,其中活体24只,死体22只。
    商贩张某、王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警告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张某、王某表示接受教育和经济处罚,今后要爱护野生动物,不再进行捕猎。随后,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对活体进行了放生,对死体进行了掩埋。
    近段时间以来,县林业部门经常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早市、农贸市场等地非法销售野生动物。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县林业部门开展了本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县林业部门将不定期的对全县各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检查,以保护野生动物安全,维护市场合法经营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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