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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林业局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利剑行动”再吹号角

沂水县林业局  陈继光  2015-01-23 

    近日,沂水县林业局下发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2014利剑行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林业站、各执法中队、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根据当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森林公安局、森保站等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在前期开展的“2014利剑行动”摸排基础上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掌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线索,分清类别、性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一是沿河湿地地区、库区重点加强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巡护管控,全面清除布设在湿地、森林公园等重点地区的猎具、捕网等猎捕工具,严厉查处非法猎捕、杀害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重点打击非法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重点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要加强对古玩城、集贸市场、宠物市场、中药材市场、野生动物交易集散地等野生动物及制品经营场所,餐饮、根雕、标本制作、驯养繁殖等重点行业,以及快递物流、网购平台的监管检查。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森林公安、森保站、林政执法中队等相关科室和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边打边治,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迅速形成齐抓共管、合围出击之势。同时,要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促进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旅游景区)林业站,特别是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和保护形势严峻的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提高党委政府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党委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在信息分享、市场监管、联防联控、打击整治等方面有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将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山头、人头、市场、相关经营业主等主体,严防失控、漏管、脱管。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甚至为违法者通风报信、徇私舞弊或充当保护伞的,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加强宣教,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优势和影响力,深入广泛宣传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拓宽社会舆论监督渠道,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盗猎、出售、购买、走私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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