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局党组在这里召开动员大会,发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动员令。我们决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下决心,鼓干劲,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文明执法,展现林业部门良好外部形象。在此,我代表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表态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局党组站在为推动全市林业工作凝聚强大正能量的战略高度提出的,对于规范单位管理、锻炼坚强队伍、推动工作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将认真学习领会这次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精神文明建设与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全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强化纪律约束,让文明行为成为习惯。省级文明单位对于队伍建设管理有很高要求,而纪律是强化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森林公安局作为一支纪律部队,良好的作风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支撑。因此,我们将在认真贯彻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公安部“三项纪律”等纪律条令,加强教育管理,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在一言一行上把握分寸,在一举一动上彰显文明,使刚性的纪律约束成为民警的自觉习惯。
三、维护法律权威,让文明执法贯穿始终。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更在于如何实施。森林公安局作为市林业局的执法窗口单位,执法办案是主业,民警的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对市林业局的印象。我们将团结带领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严格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强调法律的严肃性,更注重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在维护法律权威性的同时,尊重案件当事人,让群众在每一起涉林案件中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更能感受到执法过程的人性化。
各位领导,同志们,行动远比表态更重要,森林公安局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树立文明理念,规范文明行为,实现文明执法,为我局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