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级批复沂水县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以来,沂水县立足建设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先后完善巡护道路10千米,新建巡护道路5.5千米,新建水库型水岸14.4千米,自然生态驳岸19.5千米,共计49.4千米。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清淤河道50公顷,湿地水体恢复23公顷,湿地植被恢复40.8公顷,关键特种栖息地营造38公顷,共计151.8公顷。水文水质监测站1处;湿地植物展示园4公顷等。项目总投资2508.73万元。
在沂水县沂河河段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恢复区南段,主要建设保护工程,包括表流湿地6公顷,水杉林12公顷,河道生态修复工程20公顷,植被恢复2公顷,巡护道路2.8千米,交通桥2处,涵洞2处,管护房2处,水质监测站1处等。项目总投资17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