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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林业局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林政科  佚名  2016-03-22 

    在3月19日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总结表彰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市林业局被市政府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市共31个单位获得这项荣誉称号,其中市直部门25个,县区政府6个。
    近年来,市林业局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五”规划,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每年年初都制定详细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部门职能转变成效显著。根据市编办要求,建立了权力清单制度,完成了两轮市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权力事项全部纳入了市政府“四张清单、一个平台”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了保障;三是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高。制定了《临沂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部门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四是建立了严格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先后制定了《临沂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临沂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规定》;五是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基准和流程图,严格限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限,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时,还设立了电子监察系统,除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对其他审批事项采用全程动态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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