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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五项举措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平邑县林业局  佚名  2017-03-31 

    随着气温升高、清明临近,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平邑县采取五项措施,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3月27日全国、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县领导及时对清明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办、县府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月31日至4月7日期间,各镇街在进山入林路口,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林区周边墓区,安排专人蹲守,确保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祀。在县电视台安全365栏目播放森林防火安全动漫,组织宣传车40余辆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发放防火明白纸5万份,张贴防火通告1000份。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狠抓野外火源管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出动车辆40余台次,人员150余人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46起,批评教育80余人,移交地方公安派出所4起,通过曝光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是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准备工作。森林消防专业队伍24小时值班备勤,统一食宿,并在卞桥镇、云台寺林场实行靠前驻防,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就近出动,科学扑救,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是强化防火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格执行森林火情、火灾“零”报告制度,自3月31日起,各镇(街道、开发区)每日16时前将当日工作情况报县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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