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兰山区森林资源安全,区防火办结合兰山区当前森林防火形势,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到防火于未“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区防火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工业园要严格按照防火责任书要求,确保防火职责明确到位、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同时要求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好灭火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拉得出、打得赢。
二是加强值班调度,确保节日安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班子成员轮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全面准确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到火灾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高效、安全、有序处置。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防火安全。清明节前区防火办对有防火任务的镇和半程镇茶山园艺场防火区进行了防火督查,督导组要求各防火单位在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同时要全天候轮流坚守重要山场路口,特别是在清明节当天,要对路口、进山道路死看死守,不准任何人带火种上山,更不准上坟烧纸,以免引起火情。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意识提高。在防火区域重要地段、醒目地处悬挂横幅100余幅,在防火区主要路口书写防火标语,组织人员发放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用植树、送花、压纸不烧纸等文明方式祭扫。提醒防火区内群众、旅游人员注意安全用火,形成人人关注、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