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林科所党支部在寨外办公区开展固定日学习活动。上午,全体党员开展“美化家园”义务劳动,为法桐和枫杨进行树枝修剪。下午,全体党员在党员活动室进行集中学习,宣传委员齐晓青传达了《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推进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纪律委员郭延荣传达了《中共临沂市纪委印发〈关于中止党员权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委员朱东方传达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会议还对党费交纳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