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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督导检查林区禁种铲毒行动

森林公安局  佚名  2017-05-24 

    为进一步巩固林区禁毒成果,实现林区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基本禁绝目标,确保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和“天目”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林业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18日—19日,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利用无人机对部分林区禁种铲毒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运用无人机航测资源,扩大对潜在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区域的监测覆盖范围,利用无人机对沂水县辛子山林场,沂南县北大山林场、鼻子山林场,费县大青山林场和塔山林场及林场周边区域进行了侦测,通过无人机空中监测获取地面影像数据,筛选和确定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无人机航测具备机动性强、灵活性高、覆盖面广的优势,弥补了传统人工踏查中的盲区和死角,极大提高了精确发现、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效能。通过研读数据,未在林场区域发现毒品原植物种植。
    近年来,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根据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特点规律,在林区及周边区域及时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精心组织一些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实效性强的禁种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毒品原植物特征、非法种植活动的危害、禁种铲毒法律知识和执法打击成果,增强群众的禁种防毒意识,营造浓厚的禁种铲毒氛围,提高群众防毒、禁毒意识和法制观念。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紧紧抓住毒品原植物播种的重点时段,依托林区森林防火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对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物品检查,把好入山口,严防毒品原植物种籽落地林区。目前,全市林区禁种铲毒相关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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