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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戚东方同志被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森林公安局  佚名  2017-05-24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系统涌现出的615个先进集体和13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全国森林公安系统共评选优秀人民警察29名,临沂市费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戚东方是山东省森林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戚东方同志自担任局长以来,始终牢记“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宗旨,牢固树立“侦查破案是主业”的工作理念,突出主业出重拳,驻守青山保平安,为全县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群众誉为“森林卫士”。
    费县森林资源丰富,受利益驱动,全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四乱”违法犯罪活动曾一度猖獗。2012年以来,戚东方同志带领全体民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展“天网行动”、“亮剑行动”、“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等八次严打整治行动,向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的攻势,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
    4年来,戚东方同志带领民警共侦破查处“韩某某非法占用林地案”、“吴某某系列盗伐林木案”、“王某某失火案”等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5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依法查处各类行政案件近1300余件,依法处罚违法人员1400余人,收缴非法苗木5000余株,收回非法占用林地10公顷,收缴非法木材40余方、野生动物200余只,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民警人均破案打击数多次居全市前列,打出了森林卫士的声威,有力震慑了犯罪。
   “打铁还需自身硬”。戚东方同志自上任以来,无论是执法办案还是森林防火,处处冲在队伍的最前端,在全局叫响了“向我看齐”的口号,要求民警和执法人员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民警和执法人员不做的,他自己首先不做。他敢抓敢管,在建立队伍长效机制,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同时,还时时处处做民警和执法人员的楷模。用身教引领队伍形成了风正、气足的良好氛围。队伍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分工明确、运作有序、考核规范、奖罚分明的良性循环机制。
    多年的真心付出、无私奉献,戚东方同志团结带领全局连创佳绩,2015年费县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 2016年度被省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戚东方本人也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先后获得临沂市优秀青年民警称号、平安费县建设先进个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县十佳破案能手,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彰显了一名森林公安的赤胆忠心,充分展示了山东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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