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野外游玩、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增多,森林火险隐患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莒南县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开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等方式,大力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及相关案例教训,增强群众不销售、不燃放孔明灯意识。组织县消防大队、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林业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县文化广场、体育场、步行街、商场、鸡龙河湿地、五洲广场、望海楼国有林场等周边区域进行巡查,有效震慑了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
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连日来,组织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各大广场、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倡导群众文明过节,关心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林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行为。年后以来,共出动宣传车20余次,张贴公告5000余份,发放明白纸1.2万余份。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坟头。县森防指组织检查相关街道(园区)、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是完善应急准备。县森林消防队伍,各镇街、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24小时值班备勤,全员上岗,在重点部位靠前驻防,落实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火情,科学组织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督导组,定期与不定期到重点林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是加强值班调度。严格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调度和处置工作,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因迟报、漏报、瞒报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