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临沂日报》刊发了市政府副市长、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张玉兰同志题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优化森林生态环境》的署名文章,庆祝第40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投入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迅速掀起植树造林热潮,为“大美新”临沂建设增绿添彩。
文章指出,植树造林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最直接、最有效形式,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先后开展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造林绿化活动和“绿满沂蒙”行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倾情奉献,森林绿化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790万亩,列全省第2位;森林覆盖率提升到36.2%,比2016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为临沂这座国家森林城市增添了绚丽的一笔。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载入党章,把“美丽中国”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揭示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对加快林业发展、增强生态承载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开展“绿满沂蒙”行动的新愿景,深入推进环城生态防护林带建设、森林生态廊道建设、荒山绿化彩化、退耕还林还果“四大工程”,开启了绿色延伸和绿色发展新征程。
文章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林业在满足生态需求、提供绿色产品、扩大投资空间、维护资源安全等方面重要作用,通过开展植树造林,提升群众福祉、构筑转型优势、催生发展潜力,让资源环境因绿色而休养生息,让百姓因绿色而健康幸福,让产业因绿色而兴旺发达,让城乡因绿色而和谐美丽。
一要广泛传播绿色理念。全市各界要大力弘扬绿色发展新理念,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认真学习绿化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做绿色文明使者,传播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新思想,让绿色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仅去享受青山绿水,更要以主人翁精神承担起植树造林的义务,从我做起,深厚爱绿,大力兴绿,悉心植绿,精心护绿,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生态更环保。
二要积极参与植树绿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社区要在义务植树活动中起模范作用,走在前面,干在前头,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广大适龄公民要积极行动,树立强烈的“家园”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植树活动,做“绿满沂蒙”的倡导者、建设者和守护者,共同推进城乡荒山、道路、河流的绿化,努力把一切可绿化的场地都绿起来、美起来,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空间。
三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植树属地化管理的要求,着力创新义务植树体制机制、投入管理机制,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和考核制度,建立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基地,并将义务植树与发展绿色产业紧密结合起来,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结合起来,修订完善各项规程,健全各项标准和绩效评价体系,为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结合退耕还林还果、荒山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把植树造林绿化项目向最需要绿色生态景观、最需要清新空气的地方集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造林就是造福”。
四要注重保护绿化成果。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同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和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加大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的保护力度,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真正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文章最后说,最是一年春好处,正是植树造林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优化森林生态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实现“绿满沂蒙”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3月4日,我市普降喜雨,为开展植树造林提供了大好机遇,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投入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迅速掀起植树造林热潮,为“大美新”临沂建设不懈努力、增绿添彩!